关于开展“中国移动杯”首届“红河州十大杰出青年”    初评活动的通知

(转载屏青联〔2006〕1号)

     

各乡镇团委,县属各团组织,移动分公司营业点:

  为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弘扬社会正气、倡导时代新凤,在全州各界青年中掀起大力弘扬求真务实、团结活泼的时代精神,选树青年模范典型,使一批在红河建设中体现高度职业文明,刨造一流工作成绩和作突出贡献的优秀青年脱颖而出,营造崇尚人才、学习先进的良好社会风气,弘扬红河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州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促进全州广大青年在实施“十一五 ” 规划中发挥生力军作用,青团红河州委、红河州青年联合会、红河州文明办、红河州广播电视局、红河日报社、云南移动公司红河州分公司决定在全州范围内联合开展“中国移动杯”首届“红河州十大杰青年”评选活动。根据红青联〔2006〕6号文件精神,我县将举行“红河州十大杰出青年”的初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发现、培养、树立、表彰和宣传在我县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中作出突业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树立红河青年的新形象,激励广大青年学习成才,艰苦创业、无私奉献、开拓创新,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从而把各族各界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凝聚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上来,凝聚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上来,勇敢地肩负起历史赋予的责任

  二、参评条件

  (一) 参选范围

  凡在我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涌现出的致力改革、发展经济、维护稳定、艰苦创业、创新创效、勤奋学习、文明经营、优质服务、见义勇为、助人为乐、扶贫济困、无私奉献的各行各业、各个界别的优秀青年均在评选之列。

  (二) 具体条件

  1、年龄为18周岁 (1988年1月1日以前出生)至39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的屏边公民,包括在我县工作2年以上的外来创业(务工) 人员(户籍,民族,性别不限) 和在屏边居住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中国国籍的海外归国留学生、 海外华侨。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创新实践、勇于开拓,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运的榜样。

  3、踊跃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近几年来为屏边经济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榜样。

  4、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甘于奉献,自觉践行“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执行党风廉改建设的各项规定,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榜样。

  评选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凡符合参评条件的青年,经所在地(单位)党组织、社会团体推荐或自荐都可报名参加。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 “ 十杰青年 ” 初评活动的组织领导,初评活动将分别设立组织委员会和评选委员会。由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初评组织委员会,负责初评活动的组织工作,处理初评活动中的重大间题。在组织委员会的基础上邀请有关部门的领导、专家及各界青年代表人士担任评委组成初评评选委员会。

  四、初评程序和方法

  “中国移动杯”首届“红河州十大杰出青年”的初评,采取逐级推荐、社会评价、专家评审的办法进行。具体分为4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6年4月15日-4月30日)

  利用各种新闻媒介广泛宣传评选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及参评条件,动员全县青年积极参与评选活动。各乡镇团委,县直属各团组织结合开展“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通过开展征文、演讲比赛等形式,广泛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评选心中青年偶像”系列宣传活动。

  (二) 报名阶段(2006年5月8日-5月25日)

  1、推荐报名。采取三种方式

  (1)组织推荐:由各行政、企事业单位推荐。乡镇各推荐2名,县直属单位各推荐1名。

  (2)社会推荐:由社会团体推荐。

  (3)个人自荐:个人或他人根诺个人的自身情况和实际表现,进行自荐或推荐他人。

  2、报名地点:共青团屏边县委办公室

  3、报名时间:2006年5月8日-5月25日

  4、采取组织和社会推荐方式,推荐单位或社会困体要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报材料,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提交。推荐人选必须符合“中国移动杯”首届“红河州十大杰出青年”的参评条件。

  (三)确定初评候选人阶段(2006年5月25日-5月28日)

  1、初评组委会对报名人选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初评组委会直接取消参选资格;材料齐全、符合参选资格的人选作为建议人选提交评委会研究,根据建议人选的事迹材料和评选条件,并考虑人选的界别、行业分布等因素,由初评评委会确定候选人。

  2、初评候选人公示。通过县级新闻媒体将候选人及其事迹简介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期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如遇异议,初评组委会办公室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私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讨论。对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候选人,初评组委会取消其参选资格.

  (四)评选推报人选阶段(2006年5月29日-6月10日)公示结束后,采用评委会成员投票和(或)网站、短信投票方式评出2 名优秀青年推荐上报州组委会作为“红河州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报人选由初评组委会报中共屏边县委批准后确定。

  五、推报要求

  1、在宣传动员阶段,各乡镇团委。县直属各国组织要积极发动基层单位做好候选人推荐工作,鼓励优秀青年踊跃报名,把大量优秀青年吸纳到候选人队伍中来,确保候选人的广泛性。

  2、在推荐候选人的工作中,要坚持择伏原则。所推荐的人选应是本地区、本系统成绩景优秀、贡献最突出、青年中最具有影响力的代表人物和杰出青年,确保候选人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3、各乡镇团委、县直属各团组织要对推荐人选进行直接考察,听取候选人工作单位知上级主管部门领导的意见,听取乡镇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等部门的意见(出具盖有各部门公章的书面证明)。考察结束后,要形成500字左右的考察推报意见,意见应包括考察过程,组织人事、检、公安,计划生育部门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需提供党风廉政鉴定单行材料,对企业家(实业家)候选人还应征求工商、税务部门的意见

  4、6月10日前县初评组委会办公室将全部推报材料和考察中的各种书面证明上报州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者,不予推报评审。

  六、材料要求

  推荐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中国移动杯”首届“红河州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屏边县初评候选人推荐表(详见附件2),一式3份。

  2、考察推报意见(A4纸打印,详见附件4),加盖乡镇级团委公章,并附当地组织人事、纪检、公安和计划生育部门的书面意见(分别加盖公章)。推报人选是企业经营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倒本) 复印件、税务利税指标证明、具有法律效力的企业资产规模评估披告书和当地环保部门出具的企业执行环保法规情况的证明。

  3、按统一格式要求,提供候选人2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筒介各20份(要求:A4纸打印,事迹真实、文字简炼;内容应包含个人的基本情况、简历;主要事迹)。

  4、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各2扮。推报单位对原始证书严格进行审查、核对。

  5、候选人推荐登记表、候选人2000字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请附软盘1张。

  6、正式候选人确定后,推荐单位负责制作反映候选人成长历程、工作业绩、突出贡献和社会影响等情况的新闻事迹稿,字数在3000左右,并附相关照片。

  七、工作要求

  1、各乡镇团委、县直属各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评选活动的领导,精心研究部署,加强督促检查,积极稳妥地做好动员、报名、初评和推报工作,确保评选活动公开、规范、高质量地开展。同时,要将“十杰青年”评选的有关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汇报。

  2、各乡镇团委、县直属团组织宴根据初评组委会的宣传方案,广泛开展各种宣传活动,积极发动团员青年和社会各界参加“十杰青年”评选的社会公开投票活动,扩大评选“十杰青年”活动的影响力。

  八、其他

  1、未尽事宜由县初评组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活动的解释权归县初评组委会。

  2、县初评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团县委,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各单位和社会各界如遇有间题可电话咨询。

  咨询电话:0873-3221808。

  附:1、“中国移动杯”首届“红河州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屏边县初评活动组委会名单

    2、“中国移动杯”首届“红河州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屏边县初评候选人推荐表

    3.“中国移动杯”首届“红河州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屏边县初评候选人推报材料样本

    4、“中国移动杯”首届“红河州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屏边县初评候选人考察意见样本

  注:各校需要附件内容请与教育局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