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屏边教育信息 |
2008年第38期(总第265期) |
屏边县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7日 |
屏边县人民政府教育工作顺利通过省级督导评估 |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团关于开展 2008 年度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的通知》精神, 2008 年 6 月 15 日至 17 日以省政府督学、省教科院院长常锡光为组长的云南省教育督导团专家组对屏边教育工作进行了检查评估。经过全面的检查和评估,专家组认为:屏边县“两基”年审复核通过检查;屏边县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达到云南省“教育工作合格县”评估标准要求。 云南省教育督导团此次对屏边县教育工作的督导评估是在县级自评申报和 2008 年 4 月 23 至 25 日红河州政府复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评估的。检查评估中,专家组听取了屏边县人民政府“关于屏边县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情况”的汇报;听取了红河州人民政府对屏边县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复核意见;观看了屏边教育专题片;分别召开了有关职能部门领导、人大代、政协委员、部分校长和教师代表参加的三个座谈会;认真细致查阅了相关档案资料,核实了相关数据;深入到中小学、幼儿园进行查访。通过“听、看、查、访、议”的形式,坚持实事求是,客观评价,以评促改的原则,对屏边县的教育工作情况及各职能部门履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形成了评估意见。在评估意见反馈中省评估组既肯定了屏边县教育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经验,也对屏边教育工作提出了整改工作意见和建议。 最后,专家组通过定性与定量分析对屏边教育工作作出了督导评估结果,即:屏边县“两基”巩固提高各项指标均达到省定标准,“两基”年审复核通过检查;屏边县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达到云南省“教育工作合格县”评估标准要求,同意县级自评和州级复查评定等级,报请省政府核实认定。
(屏边县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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